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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高效调解获赠锦旗
日期:2023-04-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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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淳法院金融庭魏猷龙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合伙人意见不合引发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为当事人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获赠一面书写着“勤政高效 司法为民”的锦旗。

合伙人出现分歧,“拉锯战”加深矛盾

原告张女士与赵某、钱某为甲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乙文化旅游公司、丙酒店管理公司为该企业关联公司。甲企业投资丙酒店管理公司,后因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导致拖欠员工工资和工程款。加之合伙人之间逐渐出现分歧,各合伙人之间的仲裁、诉讼“拉锯战”由此开始。张女士认为合伙人赵某、钱某存在不当经营行为,导致标的公司的偿债能力大幅降低,损害了标的公司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遂将赵某、钱某、甲合伙企业、乙文化旅游公司、丙酒店管理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乙、丙三家公司返还关联交易款项共计5000万元及利息,赵某、钱某对该三家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多起关联案件,“一揽子”解决纠纷

面对复杂的案情及多达上千页的证据材料,承办法官魏猷龙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围绕争议焦点抽丝剥茧厘清思路。了解到当事人之间在天津仲裁委员会、南京中院还存在与本案纠纷的关联案件,为减少当事人讼累,魏猷龙建议当事人“一揽子”解决纠纷,尽量协商解决。为提高审判效率,魏猷龙通过组织当事人在线上举证、质证,并进行调解沟通,结合多方诉求进行精准调解,帮助双方当事人找准矛盾症结、厘清法律关系。

悉心调解破僵局,“平衡点”抚平争端

魏猷龙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诉求,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反复释法明理,希望各方互相谅解,找到“平衡点”解决问题。历经十几轮调解,最终各方达成庭外和解,各方同时撤回了在天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申请和在南京中院、高淳法院的起诉。事后,各方当事人均已按照庭外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这一“马拉松”式的纠纷彻底得到了解决。

“案件高效调解成功,我们都获得了满意的结果。这个案件的圆满解决,主要得益于魏法官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感到很高兴、很满意、很温暖!”张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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