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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府院联动打击逃废债,追回6000余万,多人被判刑
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虚假诉讼获刑2年

同年11月-12月间,孙小某借来50万,通过6家其控制或关联公司及家人的账户与姐姐孙某银行账户之间循环转账,形成已支付3套房产合计4900余万元的虚假事实。后孙小某指使孙某以虚假事实向法院起诉A公司要求交付涉案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证。

挪用公司资金炒期货

2012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许某在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擅自挪用B公司的资金至其个人及其控制的亲属期货账户内进行炒期货营利活动。后公司经营不善,许某下落不明。

2021年5月21日,高淳法院认定许某挪用资金757.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退还的赃款50万元发还公司。

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5年4月-2018年5月采取上述销售模式,安排员工在高淳等地向外宣传,“一次投资终身受益”、“财富翻番、‘铺铺’为赢”。承包前5年,每年按照销售金额7%-10%逐年增长的比例向客户支付承包费,涉案金额近亿元。

高淳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平台,与各部门形成联动,发挥优势、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在加速僵尸企业出清的过程中,重视依法打击逃废债,对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及时查处。全面做好破产审判中提前预防、事中救助、解决破产衍生问题,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共同维护好社会公众利益及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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