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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通过竞争性选任方式选定破产清算四案管理人
日期:2021-0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0年10月20日、11月6日,高淳法院作出(2020)苏0118破申9-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南京双牌石大酒店有限公司、南京中安服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峻峰碳酸钙有限公司、南京明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四案中除南京明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外均为执转破案件。

为深入推进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司法资源,推进辖区营商环境建设,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四案合并采取竞争性选任方式招募破产管理人。由高淳法院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破产管理方案进行书面评审。

在向上级法院报备后,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高淳法院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四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公告。截止2月4日,共收到16家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与竞争。

2月7日,高淳法院评审小组对报名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进行书面评审,督察室宋如金主任现场监督评审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备案、评审会结束后刻录成光盘存档备查。

经过三个多小时认真细致的评审,当场选出前三名,分别为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会后高淳法院金融庭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通知了参与竞争的16家社会中介机构评审结果,并对大家的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

2月9日,三家入围律所经通知来到高淳法院摇号室,自选号码、当场摇号,全程录像、专人监督,最终选取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为四案首选破产管理人,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破产管理人,三家律所现场确认,四案破产清算管理人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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