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院动态

李筱卉调解工作室 16件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
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走进李筱卉调解工作室,看到的便是满满当当的人,李筱卉被众人围着,正耐心的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并不时地记着笔记。这是一起涉及16位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原被告握手言和。



租金进了股东“个人口袋”?公司将16名租户诉至法院

原告(A公司)与16名被告系房屋租赁关系,双方约定租金1.05万元每年。A公司以被告未支付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的租金而诉至法院。

被告则表示——“租金已经转账给了股东杨某且有杨某出具的收据”。但A公司称并未有该笔款项入账,对已经支付租金的说法不予认可,且杨某目前“下落不明”,情况无法核实。

提前联系被告代表,促进调解顺利开展

调解员李筱卉对案件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考虑到涉案当事人众多,为了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调解前,调解员联系了四位被告代表至调解室,了解具体情况。怎料调解当天,一方是诉请要求支付租金的原告,另一方是16名“不愿再付一次的”被告,没一会儿就“谈崩”了……



不慌,面对此情形,释法明理、安抚情绪、维持秩序……调解员李筱卉多管齐下。待各方情绪稳定后,李筱卉积极为各方出谋划策,促成各方当事人以讲法律、摆事实的态度,解决纠纷,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最终折中取舍,各方逐一敲定协议细节,以1.15万元达成调解。

执行款抵扣,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

调解过程中,李筱卉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矛盾纠纷积累已久,A公司后已经将商铺出售给各被告人,但因其拖欠事先约定好由其承担的过户费用未支付,被诉至法院,目前案件已在法院执行中。



调解员将原告、被告代表王某、执行干警相约至调解室对接执行事项,在组织协调下,各方同意将租金用以抵扣过户费,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7072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80201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