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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四化”结合扎实推进破产审判 力促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高淳法院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高效配置,被省法院确定为“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法院,并被评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机制化推进,构建联动协作模式推动构建区级“府院联动”机制,与25个部门共建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企业差异化处置机制、金融机构帮扶机制等六大机制,形成各部门协作联动的破产处置大格局。坚持“多破产重整,少破产清算”,对涉及的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问题,集中研判、提前预警。



差异化处理,盘活破产企业资产。对陷入困境的企业,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危机原因等因素,实行分类处置。2019年以来,高淳法院共审结破产清算类案件42件,累计化解企业债务24.47亿元,盘活资产9.42亿元,有效释放土地及房产资源38.8万平方米,清偿职工债权804.71万元。



专业化审理,推进审判提质增效。组建专门合议庭,积极探索“互联网+破产审判”,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助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坚持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强力清结长期未结案件。采取资产先租后售、资产处置网络拍卖、“执转破”快速对接等措施,最大限度变现破产财产价值,降低破产成本。2019年以来,高淳法院共受理“执转破”案件8件,化解执行案件333件,涉案金额5.82亿元。



精细化监督,提高破产管理实效。根据破产企业规模、资产负债情况综合确定管理人选任条件,建立市场化管理人选任机制。以细化项目、制定时间表、发送督导函等方式,指导和管控管理人工作进度,并从工作能力、费用负担等六个方面对管理人进行考核评分,根据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实绩作出最后的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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