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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疫”期执行一直“在线”
日期:2020-0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疫情防控期间,高淳法院积极探索“不见面”执行模式,保障执行工作正常运转。

赵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在审理阶段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仅按照约定归还4000元,就不再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高淳法院申请执行时恰逢疫情期间,案件受理后,承办人为了不让该案受到疫情影响,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措施查封冻结了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卡、微信账户及支付宝账户。被执行人在发现微信和支付宝账户无法使用后,立即主动电话联系了承办法官表示要和申请人协商还款事项。

高淳法院将执行事务由“线下”转为“线上”。建立由执行法官组成的微信群,快速高效布置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执行工作,传达上级法院各类应急临时通知;组建“非常时期特别合议庭”,线上讨论需要合议的案件,保持执行工作“不掉链”。同时积极协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构建防疫期间不动产微信查控群,共发起查询28人次,取得较好效果。截至2月12日,通过线上网络查询执行案件94件,冻结账户52个,划拨银行存款53万余元,网络查、解封车辆9辆,到位金额近60万元,切实在疫情防控关键期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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