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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高淳法院民一庭召开庭务会,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杨启福庭长表示,新规明确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故意违反法律、审判纪律、审判管理规定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处分。员额法官要引起高度重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也要及时提醒承办法官案件审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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