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1月22日,高淳法院召开南京钰富虹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该次会议通过了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工作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管理人为提高债权受偿率,主动将报酬降低了10%,使受偿率达到9.47%,得到了全体债权人的肯定,所有议案获得通过。
高淳法院于2016年10月15日裁定宣告南京钰富虹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因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犯合同诈骗罪仍在服刑期间,企业人去楼空,财务账册遗失,土地、厂房均未领取产权证,且分布在高淳区固城镇和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涉及跨省处置资产等问题。为促成破产财产处置及价值最大化,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与管理人数次赴两地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协调用地等问题。土地使用权人最终同意,买受人可在保证地上建筑物原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土地,为破产财产拍卖成交提供了基础。同时本院拍卖时结合土地用途将设备与厂房捆绑拍卖,以实现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最终将两处资产变现得款7031186元。促使本次债权人会议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