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近日,高淳法院漆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继父子关系,2013年上半年,李某购买住房首付不够,张某将14万元拿给李某,双方之间没有出具任何凭证。之后,因张某与李某母亲的夫妻感情不和,张某向李某要钱,主张钱是借给李某的,而李某认为钱是张某赠与给他的,不需要归还。双方争执不下,张某诉至法院。
开庭前双方对立情绪很大,甚至在法庭门口争吵,承办法官漆桥法庭副庭长周玉福考虑到张某的14万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李某母亲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庭审中法官以双方的亲情关系为基础,运用简单易懂的话语向双方耐心讲解赠与和借款的法律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原被告双方互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且在该案中承办法官也关注到张某与李某母亲的感情问题,做了大量疏导劝解工作,有效钝化了矛盾。协议签订后没过三天李某就全部履行了调解协议中的内容,双方对本案的承办法官都表示感谢。
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息诉止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维护了双方的亲情,达到便民、利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