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少年庭妥善解决一起特殊家庭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
日期:2017-06-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7年6月,黄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法院经审理确认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所生子女李小某由黄某抚养教育。

但承办法官经庭审了解到,黄某系云南人,近几年一直在外漂泊打工,没有固定住所,黄某也表示现阶段由其直接抚养李小某困难重重。李小某现年12岁,一直跟随奶奶在高淳生活,感情深厚。

为了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及维护李小某利益的最大化,承办人在该案判决后,再次组织黄某、李小某及其奶奶就李小某今后生活、学习及抚养照顾事宜进行协调。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李小某继续跟随奶奶生活,黄某每月支付李小某500元抚养费。

此次协调工作,降低了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异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7072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80201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