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对侮辱威胁执行人员的张某处以拘留15日罚款2000元
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高淳法院对侮辱威胁执行人员的被执行人张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决定。       

申请人汪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中于5月1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应于6月10日支付5000元,但到期后张某拒不履行。6月16日晚,执行员小刘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依法赴张某住所进行查找,张某不在家中后,执行人员后向张某家人出示证件、搜查令对张某所居住房间进行了搜查。当晚,在得知执行员上门查找、搜查后,张某在6月16日23时至17日凌晨6时,连发15条包括“你王八蛋”“老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等威胁、侮辱性言词的短信,拨打13次电话对执行员小刘进行侮辱、威胁。

高淳法院执行人员后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张某到院,因其辱骂、威胁执行人员,高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拘留、罚款决定。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7072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80201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