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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多部门协作真情感化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日期:2015-09-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是高淳法院正在审理中的一起盗窃、抢劫刑事案件当事人。在李某18岁生日时,高淳区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院关工委老同志及李某姐姐一起驱车至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为李某过生日。在看守所办公室内,法院法官、院关工委老同志及李某的姐姐拿出蛋糕为李某过18岁生日,并用真心、真情感化、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促使其思想转变。

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作成人礼仪,面对鲜红国旗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完善人格,强健体魄,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和文明,艰苦创业,奋斗终生!礼毕,法官、院关工委老同志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帮教工作,指出其犯罪是因贪图享受、好逸恶劳思想造成的,你现在犯了罪要接受法律惩罚,要正确面对,勇敢改正。同时指出,李某从今日起已是成年人了,你一定要做到誓词中所说的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承诺。出狱后一定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办事,用自己勤劳汗水换来的收入享受自己的人身。

临别时,李某流着眼泪感谢法院对他的关心,悔恨自己对社会,对他人造成的损害,表示出狱后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社会有用之人。

 

供稿:高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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