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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立案受理首例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罪自诉案
日期:2015-09-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572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722日施行。新解释赋予了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申请人可以提起自诉的权利。

近日,高淳法院立案受理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自诉人丹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刑事自诉状称,其公司与江苏某建筑公司两起定作合同纠纷经丹阳市人民法院裁判,2014年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江苏某建筑公司一直拒不履行。20156月,经上级法院指定,该两案由高淳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公司仍不申报财产,且自20147月至20157月间,被申请人公司有足可偿还债务的款项被转移,现要求依法追究江苏某建筑公司董事长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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