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高淳法院针对小标的有履行能力案件,以“单次足额执行到位”为目标,组建“单次有效”执行团队,优化执行繁简分流模式,切实做到能执尽执、应执尽执。1-11月全院首执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实结占结案数比等数据指标均位列全市前三。
一选优配强全局统筹,配齐速执专业力量
集中人财物力配齐“单次有效”执行团队,坚持目标导向,每月制定团队目标,时间节点上墙公示。
强化动态调度,每日晨会定目标,每周例会回头看,每月点评强弱项。加强业务培训,组合开展板报文化、读书分享会、“小刘讲执行”等多种学习形式,提升团队战斗力。
二用足执行强制措施,确保实际执行效果
执前法理释明讲透,推进立审执融合联动,提升生效判决主动履行率。
强化对外联动,每年召开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健全与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移动电信公司协作机制,加强对被执行人家庭状况、活动范围等信息的研判。
用尽执行强制措施,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及时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11月,单次有效团队累计采取拘传、拘留、强制搜查措施100件次,占全局的81.3%。
三强化时间节点管控,不断提升执行效率
线上线下查控双轨并进,立案后2日内完成线上初步查控,3日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到庭,拒不到庭的10日内赴被执行人住所地、经营地,引导被执行人现场支付完毕。
履行确有困难的通过短期附加担保的方式达成执行和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拒不履行的及时恢复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的,30日内完成二次线下调查,40日内完成二次网络查控,确无财产线索的,及时启动终本约谈。
截止11月,单次有效执行团队结案1003件,以15.09%的人力资源办理全局46.96%的首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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