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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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做好“护苗人”,让未成年人“向阳成长”

发布日期: 2024-06-03 浏览次数: 419

未成年人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近年来,高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延伸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触角, 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做好“护苗人”。

 创机制、搭平台,守护“金花向阳”

依托大府院联动格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九家部门在全区开展少年家事“金花向阳”行动,构建“1234N”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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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职能部门、行业部门、社会组织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工作互动、共情共力,促进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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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通过司法救助、普法讲座等多种方式,督促监护人全面履行教育义务。5月30日,高淳法院邀请区妇联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活动,区妇联维权部部长朱来青对孩子母亲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鼓励孩子母亲正向面对家庭的情况,同时不能忽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强举措、抓落实,撑起“法治晴空”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高淳法院聚焦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成立“家事e+融合法庭”,不断强化家事纠纷调处化解,落实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流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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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法院在纠纷化解上的专业优势,吸收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底子清、家情熟”的天然优势,有效发挥“专业力量+N个基层力量”的合力,使纠纷于根源处化解,矛盾于情理中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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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高淳法院依托“家事e+融合法庭”,在古柏街道联合村开展以“以法赋能,法伴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呼吁家长们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延职能、强普法,点亮“未来明灯”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参与社会治理“8+2+N”工作机制,广泛收集关于青少年的法律需求,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实现教育一人、带动一家、辐射一片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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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齐发力,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及“淳法微课堂”普法视频,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切实引导辖区广大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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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学季、学雷锋日、“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法治课堂、法院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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