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南京中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自即日起开展“阳光执行”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首期全市共邀请120位人大代表关注、跟踪60件案件执行全过程。市法院民执局李兵副局长就关注问题答记者问。
一、 市法院为什么要开展“阳光执行”暨邀请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
答: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诉讼当事人到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最后保障,因而受到诉讼各方包括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南京法院执行工作近几年在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查封财产难动、协助义务人难求”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缓解,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不理解依然存在。有些执行案件长期未能得到执行,固然和法院目前案多人少(今年1-10月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5772件,旧存3080件,办结19656件,尚余9196件未执结。全市法院实际办理执行案件人员156人,人均收案185件,人均结案126件)、一些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不够,个别执行人员工作作风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当事人不满意情况有关,但绝大多数案件属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法院执行存在障碍而无法对被执行人财产及时进行处置。我们推行“阳光执行”活动,就是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一是探索执行工作接受公众监督的新形式,拓宽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丰富司法民主的内容。二是加强法律实施,推动长期未执结案件的解决或取得明显进展。三是增进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鼓励社会公众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被执行财产下落,帮助法院解决执行案件,最终达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实现的目的。
二、全市法院如何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
答:市法院民执局和各区法院执行局各选择5件未执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每个案件各邀请2名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全过程。案件选择上,选择的案件主要是因各种原因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特别是人大代表关注反映的案件。活动方式上,主要是向代表们介绍案件执行面临的困难,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制定的执行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代表们关注、跟踪执行人员与当事人约谈、外出执行等具体的执行过程,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监督法律实施的重要作用,督促协助执行单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运用法律规定的执行手段和措施推动案件执行。通过直接对案件执行活动的关注、跟踪、监督,让代表们了解影响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种原因和阻力,为解决法院“执行难”呼吁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从地方立法的层面,推动出台解决“执行难”的有效制度。
三、全市法院开展“阳光执行”下一步还有什么举措?
执行公开是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一贯要求。目前,全市法院已经在立案执行移送执行局签收后,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会自动向申请执行人手机发送执行案件承办人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执行局长手机号码及区、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号码。下一步还将在执行案件的各主要环节如查询、冻结、评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执行款到帐情况等向申请执行人手机发送信息。本次活动市法院首先邀请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下一步将扩大邀请对象范围,邀请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活动。将司法公开、阳光执行落到实处,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具体方案研究确定后通过南京法院微博向社会征集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人选。
四、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将起到什么作用?
答: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将起到如下作用:一是在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之间架设沟通桥梁。人大代表承载民意,代表人民行使权利,人大代表吸收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人民法院转达沟通。二是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活动,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活动的过程,也是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人员依法、规范开展执行工作的过程。三是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人大代表关注、跟踪案件执行过程中,了解到影响法院顺利开展执行工作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通过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呼吁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监督相关单位协助人民法院履行相关义务,推动解决执行案件。并在地方立法层面提出议案,推动出台有关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相关制度。
欢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反映诉求。我们将根据人大代表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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