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价格好划算呀”
小明在浏览二手平台时,发现自己心仪很久的一款电子产品,火速点击链接与商家沟通,在通过第三方支付货款后,却遭到对方拉黑。近日,高淳法院审结一起涉二手平台交易的网络诈骗案。
2023年5月,被告人赵某、李某在无货源的情况下,通过二手网络平台发布出售电子产品的虚假信息。当有买家询价,商议好价格后,再以支付定金、定金被冻结等理由,骗取钱款用于挥霍。赵某、李某按照上述方式,实施诈骗犯罪2起,共骗取人民币12万元。
高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对赵某、李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说法:本案属于典型的网络购物型诈骗,诈骗分子通常以异常低价、高品质等为噱头,吸引消费者询价了解。在交易过程中,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欺骗消费者绕过平台监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付款,最终导致财产损失。
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或转卖闲置物品时,要注意交易需全程在官方平台进行,拒绝绕开平台私下交易。如遇到可疑情形,应立即停止支付,及时向官方平台客服核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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