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中介行业是基于买卖双方信息匹配需求而衍生出的服务行业,它广泛存在于房屋买卖、婚姻介绍等领域,但多方参与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小插曲”。近日,高淳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劳务分包的中介合同纠纷。
丙公司承包了某建筑工程,张某向甲公司表示,其可从中介绍将该工程内相关劳务工作交给甲公司完成。2022年1月,甲公司(委托人、甲方)与张某(中介人、乙方)签订《中介协议》,约定张某接受甲方委托,促成甲方与丙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签订《中介协议》后,甲公司向张某预支付中介报酬5万元,但之后张某未促成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相关劳务分包协议,并以各种理由搪塞。遂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中介报酬5万元,张某亦未抗辩从事中介活动支出了必要费用。
高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均应遵照履行。本案中张某作为中介人并未促成委托人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故不得请求甲公司支付报酬,其已收取的报酬应予返还,本院对原告主张返还5万元报酬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