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近日,高淳法院向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并得到积极回复。
高淳法院在审理原告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护理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发现:
原被告合作过程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由护理院提供卫生行政许可和批准建立外科的相关资质、病房及外科治疗场地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药品、医保报销等对外开展诊疗,双方此种合作经营科室、分享利润的模式违反法律规定,违背了医疗机构为公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损害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高淳法院发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检查指导,严格排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外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对此类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促进其执业过程中的自我约束和他律约束。
10月20日,该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取证,待案件处理结束后,再向高淳法院通报相关处理结果,并于10月24日派专人至高淳法院沟通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