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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家贼难防”,高淳一保姆多次行窃、诈骗被判刑
日期:2022-08-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人们对家政服务需求不断增大,但这给家庭安全也带来一定的隐患,高淳一深得雇主信任的保姆,竟偷窃雇主家财物近六万元,并以投资等名义骗取雇主五万余元。近日,高淳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2019年12月,周某受雇于被害人李某家中做家政。利用工作便利,周某先后窃得李某放置于家中的黄金项链、黄金手镯、铂金钻戒等物品,并进行典当,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和偿还债务。2022年1月,周某将其窃取并典当的一对黄金手镯赎回并放还李某家中。

2021年4月,周某虚构自己与他人合伙投资需要用钱为由,骗得被害人李某三万元;2022年1月,周某谎称退还别人的购房款需要筹钱,骗得李某两万余元。

2022年2月,发现家中财物丢失的李某遂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此外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盗窃罪、诈骗罪。

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追缴周某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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