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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市法院组织“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判和新闻发布会
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月2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五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全市法院自去年6月26日至目前为止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及主要禁毒工作举措。

集中宣判的五起毒品犯罪案件中,共有12名被告人,其中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6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本次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叶伟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叶伟贩卖甲基苯丙胺约3397.33克,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与毒品再犯,依法应予严惩。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叶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静静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王静静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3425.7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5.81克,数量大,取保候审期间潜逃,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当处死刑。鉴于王静静属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王静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发布: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从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19日,全市法院受理涉毒案件1220件,审结1197件。其中,市法院受理涉毒一审案件55件,审结65件;受理涉毒二审案件134件,审结103件。市法院判决毒品犯罪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119人,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87人,占73.1%;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32人,占26.89%。

全市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

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大增、涉案毒品数量大。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全市法院受理涉毒案件891件;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全市法院受理涉毒案件1220件,同比上升36.92%。

毒品种类多。南京地区毒品犯罪涉案毒品类型已由海洛因等传统天然毒品迅速向甲基苯丙胺等易制化学毒品转变,新类型易制化学毒品大范围出现。同时,制造新类型毒品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增多,毒品犯罪团伙式、家族式犯罪特征明显。在市法院生效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中3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案件31件,占生效案件数的52.5%,涉案人数众多,一个案件最多的被告人为9名。

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当前,南京毒品犯罪的贩运方式以公路运输为主。近年来,通过物流快递邮寄运输毒品增多。少数毒品犯罪团伙反侦查能力较强,犯罪组织极为严密。

涉毒人群特征明显。利用身体有疾病、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怀孕等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再次进行毒品犯罪的累犯、再犯增多。犯罪人员的年龄日趋年轻化,女性犯罪人员有增多趋势。

审理毒品案件的基本做法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边界,突出打击重点。对于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犯罪分子,贩卖、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分子,提供毒资、毒源、提起犯意的犯罪分子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从重打击,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

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法院对裁判文书中使用的每一份证据都要求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探索综合治理模式,实现法庭内外禁毒合力。全市法院深入开展禁毒宣传,结合审判,加大毒品犯罪案件网络直播庭审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任,促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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