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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法院+商会”联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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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淳法院协同固城湖螃蟹商会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某合作社是高淳一家经营螃蟹销售的小微企业。2022年9月,从事水产品经营的甲公司与合作社签订收购协议,约定向合作社订购螃蟹20万斤。双方合作一年后,供货金额已达到500余万元,但甲公司累计欠合作社螃蟹款达300万元。经过沟通,甲公司偿还了部分,剩下的200万元却迟迟未付。多次催要未果,合作社诉至高淳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张小帆在查阅卷宗材料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依托“群众身边的e法庭”平台,向螃蟹商会站站长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考虑到螃蟹买卖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承办法官决定依托商会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委托高淳区固城湖螃蟹商会对本案进行调解。商会在了解到合作社的困境后,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法院、商会、双方当事人四方齐聚“群众身边的e法庭”(固城湖螃蟹商会站)内。

商会调解员从多年的合作伙伴情谊入手,情理交融对甲公司负责人刘某耐心劝导。并结合行业经验与规则,对螃蟹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最终促使双方就欠款数额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分期支付方案。目前调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30万元螃蟹款已提前支付到位。

高淳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拓展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多元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地方商会调解力量,维护当事人权益,为民营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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