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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高淳法院受理首例“立转破”案件
日期:2023-09-0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上级法院部署,高淳法院积极落实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优化破产受理工作流程,推动诉讼立案与破产受理程序顺畅衔接与高效运行,目前已完成首例“立转破”案件的受理工作。

某公司是一家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运营模式为先预缴培训费,再由机构安排课程。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停业,家长要求某公司返还剩余预缴的培训费未果,遂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培训费。

高淳法院在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时发现,某公司作为被告在本院诉前调解的案件已达61件,立案标的合计16万余元。针对该情况,立案庭工作人员摸排了某公司涉诉情况,发现某公司已经有5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均未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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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立即启动“立转破”机制,与审理破产案件的金融庭协调联动,联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股东进行谈话,其认可上述债务情况,但表示无履行能力,亦同意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立案庭遂将案件转入破产审查程序。

金融庭经审查认为,某公司已经符合破产受理条件应予受理,并及时启动破产审查,经摇号指定的管理人已接管破产企业。60多件甚至更多案件通过“立转破”退出诉讼及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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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立审执裁破分工配合、协调联动,通过‘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机制畅通诉讼和执行案件退出渠道。”金融庭副庭长魏猷龙表示,“这些举措不仅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加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制度的价值,节约了司法成本。”

下一步,高淳法院将继续秉承“全流程治理”的理念,坚持把破产受理窗口进一步前移,避免诉讼程序的空转和虚耗,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和执行案件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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