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院动态

为爱筑“站”——高淳法院家庭教育促进法木樨村培训基地成立
日期:2023-07-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e96300b499da9d69fbd2f14524dad5.jpg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7月25日,高淳法院关工委、团支部、妇联来到砖墙镇木樨村,举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木樨村培训基地”揭牌仪式,并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木樨村总支书记王晨强主持活动。

5726aea23174db1054374a015f5430d.jpg

高淳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启福及木樨村驻村第一书记、高淳区发改委副主任陈丹凤共同为培训基地揭牌。

9877646349a3c16ce31cd6e0f908d1a.jpg

杨启福在致辞中表示,家庭教育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时代已经来临,并详细讲解了家庭教育中家庭责任的落实方式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家长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8e5d65ee06e33f0089a35d45e1a8e56.jpg

高淳法院党组成员、关工委主任吴玉霜从“培训基地是做什么的”“培训基地今后怎么做”两个角度对培训基地进行介绍,并提出“九个一”工作计划。

825f30b14197d6da3787f95b9b35c65.jpg

淳法8090宣讲团成员李晓洁结合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围绕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几个方面,向家长们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并希望家长们可以以身作则,担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高淳法院将以培训基地为依托,持续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共同推动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苏ICP备12077072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80201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