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去年高考季,小明每日挑灯夜战做着最后的冲刺,某日,睡过头的小明因车速过快不小心撞上出门买菜的王阿姨,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王阿姨受伤入院治疗伤愈后多次联系小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时隔近一年,王阿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明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调解员吴素萍结合鉴定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材料,对王阿姨的诉讼请求进行充分了解后,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调解室进行沟通。
小明认为自己骑车与王阿姨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愿意承担一部分损失,但认为对方索赔数额过高。
王阿姨则表示,“发生事故后,因了解到对方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考虑到立刻索赔可能会影响他考试,所以才在高考后协商赔偿事宜。”
王阿姨的一番解释让小明逐渐沉默。“这起纠纷前前后后将近一年的时间,对双方都造成了一定身体或心理上的负担”“又是一年高考季,咱们今天就赔偿事宜好好进行协商……”
调解员从法理、情理、诉讼成本等多方面进行劝说,引导二人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仅用时一个小时,王阿姨和小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小明当场赔偿了全部损失。
“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好了,你们效率真高。”王阿姨看着手机上的收款忍不住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