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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短信侮辱、威胁法官,罚款5000元
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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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淳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诉讼参与人王某通过短信方式侮辱、威胁法官,为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法官依法履职,高淳法院对王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王某作为被告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后王某因对该案由其他法院移送至高淳法院审理有异议,经工作人员反复释明后仍心存不满,并通过手机短信向该案承办法官进行侮辱、威胁,内容包括“我们俩互殴一下”“你头脑不好”等。王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法官的人格权,更严重挑衅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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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承办法官在本案庭审结束后,向王某进行释法析理。同时对其辱骂和威胁承办法官的行为进行警示、训诫和教育,告知其该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是违法行为。王某当场承认了自己发送短信威胁、辱骂承办法官的事实,称自己是酒后一时冲动。经过教育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真诚悔过,当面向法官道歉并写下悔过书。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权威不容侵犯。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依法参加诉讼活动,理性处理双方纠纷,对人民法院的裁决不服的,应当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切忌为了发泄私愤,挑战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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