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巧用典故化解纠纷
日期:2023-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abc42edcbb3479151c185e2790ebad1.jpg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典故,体现了中华民族礼让包容的传统美德被后人传为佳话。近日,高淳法院阳江法庭巧妙运用“六尺巷”的典故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

赵某与钱某既是邻居,又是表亲。原告赵某诉称,其与被告钱某东西为邻,赵某居东,钱某居西。钱某在自家院落东边搭建一辅房,因该辅房搭建时墙面紧贴赵某墙面,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后经村镇两级协调,钱某拆除并后移了十公分墙面。但在拆除过程中导致赵某房屋玻璃破损,后因玻璃维修赔偿等事宜,双方产生肢体冲突,赵某在冲突中受伤入院治疗。赵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赔偿医疗费等合计8000余元。

1392e89fe6350e2a40a3dca7a4f0c35.jpg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卜志良分别与双方多次沟通,在了解到两人亲戚加邻居的双重身份后,进一步坚定了通过调解化解这起纠纷的决心。考虑到双方关系,且该案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卜志良决定进村调解这起健康权纠纷,并邀请镇、村两级的基层工作人员一同参与。

在找准双方矛盾争议的焦点后,卜志良首先针对案件实际情况释法析理,向当事人阐明利弊,又从赵某、钱某是亲戚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珍惜亲情,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述“六尺巷”的典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以及侵害他人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劝导两人以和为贵,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调解,两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也明白了亲缘关系、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最终钱某同意赔偿赵某损失5000元,赵某表示原谅钱某。

古时能有“六尺巷”,今日应有邻里亲。该案的成功调解,好似“六尺巷”故事的当代重现,既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睦,又重新搭建了两家亲缘关系的桥梁。高淳法院将继续践行一线工作法,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让审判调解和法治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苏ICP备12077072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80201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