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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顺利通过“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评价验收
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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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由市档案馆四级调研员杨晓兵、一级主任科员宋长山、市法院档案科刘杉科长一行3人组成的档案达标测评组,对高淳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测评。高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立新,综合办公室主任张建双等参加了会议。 

测评组杨晓兵一行参观了高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档案室、院史荣誉室,并观看了高淳法院宣传片。

随后举行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评价会议,由测评组组长杨晓兵主持,一行人听取了高淳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张建双对档案工作建设自检情况的汇报。 

按照《南京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测评组进行现场考核和综合评议打分,经测评一致认为高淳法院档案工作通过了本次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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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杨晓兵肯定了高淳法院档案工作情况,他认为高淳法院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以法院档案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服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档案工作符合测评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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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立新作表态发言,档案工作达标升级是一种手段,不是终点,是档案工作的又一个新的起点。高淳法院将以这次档案工作升级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优化管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档案意识,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同时,积极探索档案管理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存在的不足,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档案管理的延伸工作,努力推动高淳法院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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