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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果断出动扣车,“找车难”挡不住“执行力”
日期:2022-04-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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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依法查封后,往往因没能实际控制,导致无法处置变现,被执行人仍“逍遥”使用。

某工程公司与赵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生效后,赵某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甚至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申请人多次联系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网络财产查控,赵某名下登记有不动产和车辆,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赵某家中却屡屡扑空。“不在家,联系不上。”其家人态度冷硬,赵某名下虽有不动产,但设有高额抵押,处置无益。

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发现赵某2005年至今先后购置三辆汽车,最近一次购置是2018年,且该车无任何抵押,赵某十几年的用车生涯,势必对车辆有所依赖。执行干警通过走访了解到,赵某子女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恰逢疫情管控时期,赵某难出远门,执行干警遂安排部署,不定时前往赵某父母小区察看赵某行踪及车辆。

“叮铃铃~”申请人来电。“法官,你说的果然没错,我看到赵某的车了,现在就停在他父母楼下……”功夫不负有心人,连续观察半个月,接到电话的执行干警立即出发。眼见执行干警要将车辆扣走,赵某又画起了有钱马上还的“大饼”,面对屡次失信的赵某,执行干警态度十分坚决“你趁早履行货款,与谁都方便”,随后依法将车扣回法院。

次日,赵某将全部案款凑齐转给申请人,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后,法院依法将车辆归还赵某,赵某表示今后不再逃避法律责任,案件顺利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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