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徐某等23名职工系某物业公司员工,经查明,该物业公司共拖欠徐某等职工工资共计18万元。区人社局向物业公司发出指令书,要求其依法支付拖欠工资,但物业公司一直未履行指令书指令,遂区人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向物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其履行义务,但物业公司两次经传唤拒不到庭。执行干警一边依法将被执行企业纳入失信名单,一边紧密部署驱车前往江宁,迅速将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魏某拘传至法院。
但魏某仍坚持自己“没钱还”,执行干警遂按规定将其送往医院核酸检测、体检,做好拘留的各项准备。这时魏某才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顿时慌了神,立即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于当日下午凑齐18万元支付了员工工资,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