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1月26日,高淳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采取“放水养鱼”的灵活执行措施,兼顾各方利益,帮助被执行企业渡难关,给身处在“寒冬”中的企业带去了司法的“温情”,彰显了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担当。
原告苏州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启动了网络查控程序,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是因疫情陷入暂时的生产经营困难,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不仅可能会导致企业倒闭,众多企业员工面临失业危机,更会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考虑到这一情况,执行干警便多次电话联系等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协调。一边从“为商之信、为人之诚”出发,对被执行人进行情、理、法的教育,要求其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另一边向申请人说明,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带来被执行企业倒闭、欠款更无能力偿还的不利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居中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0万元货款。申请人收款后,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融资信贷等“三限”措施,让其可以重新进行银行贷款,助力企业恢复经营。
执行中,法院秉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的理念,围绕“六稳”发挥司法保障护航职能作用,落实“六保”善意文明执行,多措并举、因案施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