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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善用民法典,明理释法化干戈
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在高淳法院法官和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两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当事人双方相互取得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转错账还能这样回

转账失误,沟通出现问题

孙某因操作失误将人民币6000元转至王某名下。由于王某电话设置了来电拦截无法接到外地来电,导致双方沟通不畅。后孙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向高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某返还款项。
无人接听,多方寻找被告


孙某将材料提交至法院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李筱卉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王某,但王某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通过分时段、多方式联系王某,成功与王某取得联系并向其发出先行调解通知书。

路途较远,远程高效调解

考虑到孙某路途较远,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选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调解中,王某表示由于工作原因,电话设置了来电拦截,未能及时回应。后又因支付宝客服致电家人,导致与家人之间产生误会。
双方言和,立即返还金额


调解员积极释法明理,向王某释明《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王某表示愿意返还这笔金额,但要求给自己家人致电解释事情缘由。孙某也表示非常理解,承诺调解结束后就马上联系进行解释。

“我还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真的太感谢调解员这么耐心的帮我们进行调解。”转账成功后,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021年的第一面锦旗

车辆碰撞,被告拒不出面处理

唐某与吴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唐某驾驶电瓶车与吴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唐某肋骨骨折,两车受损,经鉴定,唐某为十级伤残。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双方各自按责任承担损失。事发后,吴某拒不出面处理,唐某无奈诉至法院。
积极联系,组织双方调解

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调解员杨啟顺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积极与吴某取得联系,多次组织双方就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当场履行,原告送来锦旗


进入诉讼程序后,在听取承办法官对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详细解读后,综合考虑原告损害程度、被告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吴某当场履行,案件妥善化解。唐某为表谢意,向承办法官及调解员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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