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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召开关于个人债务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月9日,高淳法院召开关于个人债务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对高淳法院“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个人债务清理审结案件情况进行通报,江苏经济报、扬子晚报、江南时报、高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

大家集中观看了南京市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纪实——《回家的路》。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立新对高淳法院“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高淳法院自2020年6月被省法院确定为南京市唯一一家试点法院以来,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组织骨干力量赴先行试点法院学习考察,深入了解个人破产模式的路径选择、实务操作、疑难问题及经验做法。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经上级法院指导,出台了《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使得个人债务清理有规可循,同时采取包括“筛选主体,严把诚信关”“财产调查,做到两个务必四个100%”“清偿计划,把握三方主体”等三大举措,使得“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的进展。

目前,已有20多人向该院申请个人债务清理,经筛选已立案受理个人债务清理案件8件,共涉债权人129人,执行案件96件,涉及债务金额7300万元。至1月8日,高淳法院已审结案件3件,涉及债务总金额近600万元,债权人80余人。

执行局负责人卜志良通报了高淳法院审结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探索建立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可以在传统的对债务人“穷追不舍”的执行模式之外,提供一个债务人与债权人和社会多方共赢的债务清算模式。下一步,高淳法院将对申请个人清理的债务人中符合条件案件的进行立案受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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