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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放水养鱼”巧执行,保工人权益,护企业生机
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被执行人某服饰公司负责人来到高淳法院缴纳执行款,并对执行法官周玉福再三表达了谢意:“感谢周法官善意执行,给了我们企业生机,还保住了百余名工人的饭碗。”

拖欠加工费被起诉,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2018年6月,原告与被告双方签订服装加工合同,2018年10月经双方结算,被告仍欠原告加工费13万余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加工费,被告却称已按照原告指示将加工费支付给张某,为此原告诉至法院。经审判,原被告间的加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法院判决被告限期内给付原告加工费13万余元。

疫情影响生产遇阻,“杀鸡取卵”不可行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仔细查阅诉讼材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并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表示对此笔加工费没有异议,愿意偿还。但由于疫情影响,被执行企业暂时无法开工,运营资金周转困难,暂不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承办法官表示:“被执行企业还在生产经营中,如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其设备处置变现的话,无异于杀鸡取卵,势必会导致该公司难以为继,甚至会导致企业停产、百名员工失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达成和解延期还款,“放水养鱼”助“自愈回血”

后沟通过程中,被执行企业表示现在正处于复工复产重要阶段,生产经营状况正逐步走上正轨,希望能够延期还款,缓解企业生存压力。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消除了申请人的顾虑,又兼顾了被执行企业的生存现状。

达成和解后,承办人对被执行人经营状况保持关注,并多次回访。近日,被执行人已交付全部执行款。

善意文明巧执行,灵活思路促共赢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统筹推进新冠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法院依法执行、善意执行的重要任务。本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善意执法,一方面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保”住了百余名工人的就业,“护”住了企业的生机,“稳”住了企业的阵脚,为实体经济稳定发展争取了宝贵时间,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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