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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八项举措依法服务保障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
日期:2020-09-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加快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高淳法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八项举措,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创新思路,优化服务助力发展。有效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突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实现破产案件审理提质增效。建立完善“立、审、执、破”一体协调机制,依法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不能企业及时转入破产程序,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建立资产处置绿色通道,简化资产处置流程,灵活采取整体、分栋变价出售等处置方式,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二是对症下药,多措并举盘活资源。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妥善审理执行涉低效工业用地开发利用案件,依法认定协商回购、租售并举等合同效力。畅通涉“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清算程序,坚持“多破产重整,少破产清算”的政策导向,通过多种手段积极推动破产企业实现重整或兼并重组,实现债务人资源重新配置,发挥破产救治和退出功能。

三是强化联动,延伸拓展服务路径。建立与主管部门信息“双通报”机制,定期排查审理执行过程中涉及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情况,共同做好资产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平台,加大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确保破产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全面掌握司法需求,及时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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