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6月19日,高淳法院召开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审会。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金华、区法院督查室主任宋如金全程监督评审工作,并进行录音录像。
为确保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破产案件公正、高效、有序审理,高淳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经金融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并向上级法院报备,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高淳法院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关于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面向全江苏进行招标。报名截止时,共有14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本次竞争。
评审采用评分加摇号方式。对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分别以主观态度、客观情况、风险能力、费用负担、工作能力、针对性工作思路及管理人事务执行的思路六个方面为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7名评委们两个多小时认真细致地审阅标书,并进行评分,最终选出得分前三名的分别是: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经当场摇号,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同和食品有限公司为首选破产管理人,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破产管理人。
近年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高淳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以被省法院选定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管理人选任机制,打破地区限制,提升选任程序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