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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民三庭法官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日期:2019-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月21日下午,当事人俞某将一面印有“公证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赠送到高淳法院民三庭法官手中,对民三庭法官成功为其追回劳动报酬表示感谢。

据了解,俞某是河南省新蔡县人,在高淳务工。2017年11月,俞某经人介绍到高淳轻轨站工地为袁某代班开挖掘机,总共代班3天,袁某承诺支付劳动报酬1000元。后俞某提供劳务后,袁某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且人也从工地消失。俞某寻找袁某无果,将其诉至高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发现俞某仅提供了其与袁某的录音一份,且其无法正确提供袁某的基本身份信息,案件承办人员经查询公安户籍登记系统后仍无法确定袁某的基本信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俞某无法提供袁某的正确信息,本案将被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虽本案标的额较小,且被告基本信息不明确,但考虑到原告俞某系外省来淳务工人员,且正值年前时节,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群众事无小事的态度,承办人法官不拘泥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多次到派出所、原告诉状载明的地址查找此人,后经多方了解,查询到其在淳溪镇铺头社区有拆迁安置信息,承办人又赶赴铺头社区,最终查找到了该人的电话号码。后承办人多次与袁某电话沟通,袁某最终将1000元劳动报酬交至俞某手中,本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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