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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严惩失信被执行人捍卫诚信(图)
日期:2017-04-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4月11日,高淳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从早到晚,共出动执行干警37人次、拘传8人、拘留7人、组织搜查2次、执结3件、到位金额53万余元。






 

 


被执行人孔某某与朱某某夫妻二人租房经营酒店,因酒店经营不善拖欠房租,被诉至高淳法院后,与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完所欠房租,但在此后一直拒不履行。当天一大早,执行人员就赶赴溧阳查找被执行人孔某某资产,但并未查到找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又赶往其经营的酒店中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在场,又不配合法院执行,决定将其拘留带回法院。后金执行人员努力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

 


 


 

 

 

被执行人陈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判定赔偿申请人17万余元,虽已支付1万元,但剩余执行款项却一直没有执行。 当天晚上,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来到被执行人陈某家,找到了陈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关在羁押室中。因被执行人陈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也未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

 

 

 

 

 


被执行人徐某与申请人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按时归还借款,但在之后却一直拒绝履行其义务,执行人员曾多次电话被执行人李某(徐某丈夫,夫妻双方都是被执行人),但是一直未果.晚上8点,执行干警们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徐某某在家,其丈夫在外地打工没有回来,当即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并将其带回法院。后被执行人徐某联系亲属送来了1万元执行款,余款归还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当晚依法提前解除拘留。

 

  

被执行人王某某与申请人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补偿申请人35万元,但是在履行了5万元后,就一直都迟迟不予履行了。 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明确告知再不履行义务,只要发现其踪迹法院将依法拘留,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天下午主动携款30万元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上述案件中,交通事故案件,本身被执行人就已经带给了申请人莫大的伤害,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更应当积极履行,承担赔偿责任,弥补自己的过错。此次执行行动中有三位被执行人,在之前案件审理阶段,已经与申请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本应遵守协议,诚信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但却一直逃避。要知道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千万不要以为是调解,就可以随意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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