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为切实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效果,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立案、审理、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法院内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合力,重点在立案、审理过程中抓好以下四项举措。
一是强化立审执一体观念。树立立案、审理、执行一盘棋理念,做到统筹兼顾,在立案、审理环节细化工作举措,充分考虑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及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形成立案、审理、执行人员既各司其职,又围绕兼顾执行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立案提示登记留痕。立案庭制作温馨提示板,在立案登记阶段向当事人释明可以依法申请诉讼保全,发放诉讼保全告知书。申请执行人立案时,强化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或线索举证责任,要求详细填写执行事项登记表,载明保全情况。
三是强化诉讼保全及时到位。对涉及财产保全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审查财产权属及时进行保全,同时查明被保全财产上设置其他权利情况。对涉民生类案件,主动依职权查明被告财产并依法予以保全。以保全促案结,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执行工作量。
四是强化案件裁判可履行性。加大调解力度,对案涉标的较小的,促使当事人当庭一次性履行;对案涉标的较大的,争取达成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并尽可能提供履行保证。对涉不动产、物权类等纠纷案件,尤其是行为履行及返还原物的诉讼请求,在判决时必须明确判决主文的可执行性,增加替代履行的判项,避免造成判决不清无法执行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