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近日,高淳法院审结该院第一例对被强制医疗人解除强制医疗案件,依法作出了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该案被强制医疗人陈某某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其在该病驱使下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防火行为,经司法鉴定其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2016年10月8日被本院依法决定强制医疗。
2017年2月初,被强制医疗人陈某某的丈夫夏某向法院申请称陈某某在南京脑科医院接受强制医疗三个多月,病情早已稳定,请求解除对陈某某的强制医疗。
本院受理后,案件承办人至南京市脑科医院对被强制医疗人陈某某谈话并向陈某某的主治医生作调查,南京脑科医院出具了解除强制医疗意见及病情诊断评估报告,同意陈某某出院。本院经综合审查后依法决定对陈某某解除强制医疗,并责令夏某对陈某某严加看管和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