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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淳法院利用本地新闻媒体,在高淳电视台新闻频道上滚动播出、《今日高淳》报纸上连续刊载《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
该公告主要内容: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凡是已被法院立案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应在2017年1月20日前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采取强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依法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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