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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图)
日期:2016-10-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日前,高淳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案件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也是高淳法院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出庭机制保障失足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被告人赵某系未成年人,且已怀孕八月有余,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父母均强烈表示不愿作为其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为了保障被告人赵某的合法权益,高淳法院在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同时,果断启动了“合适成年人”出庭机制。积极联系区团委,由区团委委派工作人员作为赵某合适成年人替代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

本案启动“合适成年人”出庭参与诉讼机制,不仅方便与律师及公诉人进行沟通、交流,也对被告人赵某缓解紧张、焦虑情绪及教育、感化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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