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为进一步加强公诉和审判工作的沟通,11月21日,高淳法院刑庭与区检察院公诉科召开工作协调会。该院徐梅珍庭长,季红副庭长、检察院汪专委、公诉科陈芳芳科长、李小敏科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以协调会的形式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主题是对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法院和检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监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力争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会议通过与会人员热烈的探讨和交流,就双方办理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并达成如下共识:一、庭审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应规范着装、用语;二、庭审中检察院应将案件的全部证据予以出示,并且保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能够对各类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三、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法院前应严格审查证据;四、法律文书应及时直接送达,法院应将上诉、抗诉案件的二审判决及时送达检察院;五、检察院对法院审判活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如出现不当行为或瑕疵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纠正;六、检察院对案件建议量刑幅度适当调整,配合法院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
法检两家参会人员均认为召开此次协调会是非常必要的,今后,法院、检察院还将继续加强沟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共同协商,从而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承办人的办案水平,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供稿:高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