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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在高淳法院举办物业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图)
日期:2015-06-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23日,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副院长陈广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曹智勇等一行应邀在高淳法院举办物业纠纷法律适用研讨会。高淳法院院长芮铭珍,副院长水振华、赵六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区住房保障房产中心开发物业科负责人,物业公司代表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

研讨会上,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首先介绍了河海大学作为第三方起草《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启动及起草情况。副院长陈广华对条例名称、条例中拟创设制度的理论依据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方随后就物业纠纷中存在的诸如物业收费难、业主大会难以成立、业主大会法律地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及执法、物业属地管理难推进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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