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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漆桥法庭充分发挥“庭所共建”作用,合力化解第五次离婚诉讼案
日期:2014-06-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场“马拉松”式的诉讼

   2014年4月初,高淳法院漆桥法庭立案大厅来了一位中年妇女要求立案,立案处的小黄热情的接待,中年妇女称其已是第五次来法院诉讼要求离婚了,从2004年开始至今已第五次诉讼,至今有10年时间,前几次因被告情绪激动,声称不会给原告好日子过,或根本不到庭,经法院做工作自行撤诉了三次,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这一次不会向被告妥协,坚决要求离婚。

   一场理还乱的家庭恩怨

   承办法官收案后直接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并于四月底组织双方在漆桥法庭庭前调解。调解当天被告年过七旬的父母一直围着原告训斥,而原告低头喃喃的争辩着:“我没钱,放过我吧。。。”。被告则情绪更加激动起来,大声的指责原告,说:“给我10万元,否则休想离婚,在外面都生了女儿,我要抓住你们,告你们。。。”经法官制止并在调解中逐渐了解到,1989年,原、被告家人协商“换亲”,由原告嫁给被告,原告的哥哥则娶被告妹妹。原、被告婚姻却不如意,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为琐事自2004年始原告一直在外打工。而另一对即原告的哥哥一家生活的不错。这一次的调解在吵吵闹闹、甚至大打出手中结束。

   一场和风般的合力化解

   当庭调解后,承办法官又分别单独做了几次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被告情绪很不稳定,双方矛盾太大。漆桥法庭在进行风险评估预判后及时与矛盾纠纷排查共建单位镇司法所联系,商定协同村委,寻求民间调解力量的支持,三方组织对该案在村委进行调解。近日,在当地村委,通过三方与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一直大叫要求原告补偿100000元降到90000元。原告一直哭诉着告诉法官她只有10000元钱,愿意补偿被告。连在场的几位同村村民在了解后都低声说着:“被告太不像话了。。。”。三方不断晓法喻理,被告最后说:“最少补12000元”。后法官陪原告到附近镇银行取了10000元(已是身边所有的钱款了)。再次回到村委,法官再次和被告交谈着,告诉他原告取钱的经过,被告低头不语。在签订调解协议的过程中,被告也动了感情说:“我不是要你的钱,这个钱我不会用,以后再给你。。。。你要照顾好自己”,最后双方都抹着眼泪离开了村委。一起已第五次离婚的诉讼终于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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