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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服务保障青奥会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精神
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宁中法(2014)40号文,暨《关于依法服务保障青奥会精彩圆满举办的十二项重点措施》的通知。高淳法院高度重视。在昨日的院长办公会中,芮铬珍院长在会中提出高淳作为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举办场地之一,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所确定的十二项重点措施的精神。各业务庭室分管领导要充分认识青奥会圆满举办的重要性,必须强化司法保障,布置到位。同时工作中要加强与市中院的联系,各业务部门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履职,依法保障青奥会精彩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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