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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四个坚持”依法服务拆迁工作大局
日期:2013-03-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月25日,高淳法院召开院党组会,会上水振华副院长传达了区相关拆迁工作精神,院党组成员一致表示拆迁工作不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而且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和矛盾多发领域。高淳法院要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以“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全力支持”为工作原则,全力促进各项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院长芮铭珍在党组会上要求院领导要统一思想,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法院的同志必须明确工作方向,坚定工作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上来,自觉为大局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二是坚持依法拆迁。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司法拆迁程序。定期研究分析司法征迁拆迁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拆迁案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是坚持指导原则。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指导法律适用、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司法建议、协调各种矛盾。

  四是坚持宣传引导。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让人民群众理解拆迁,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同时结合拆迁工作实际,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营造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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