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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司法给力工人回家过个安心年——我院民三庭节前化解职工讨薪纠纷二三事
日期:2013-0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临近年关,辛苦一年的工人能不能拿到工资,能不能回家过个安心年,始终牵动我院法官的心,为此,我院在开辟绿色维权通道,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连续化解多起工人讨薪纠纷,在冬里为群众送去温暖。下面选取其中三个片断,展示我院的法官服务与保障民生的为民情怀。

  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被拘职工工资无着起纠纷

  2013年1月底,南京某复合材料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亦因欠巨额债务陷入困境,近二十名职工被拖欠工资无法回家过年,得知这一情况,我院民三庭及时介入,立即与劳动部门一起赶赴公司,安抚职工情绪,提供法律帮助,告诉职工公司负责人被拘公司还在,公司虽欠债但工资会优先处理,给职工吃下定心丸,同时与相关部门一道进行协调处理,经多次沟通与协调,职工与公司终在春节前就劳动报酬的支付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潜在的群体性纠纷就此化解。

  实际经营人欠债逃匿员工上访讨薪

  2月4日,南京某酒店有限公司的员工与往日一样上班,却发现公司实际经营人方明的办公室紧闭,经多方打听,才知方明因欠债离开公司,不知去向,公司经营人欠债逃匿的消息瞬间在公司传开,一想到近一年的工钱要打水漂,36名工人一时乱了方寸,打着横幅前往当地镇政府“讨薪”,并声称镇政府不解决,就到上级政府上访。我院民三庭获悉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专司劳动争议的民三庭法官与当地镇政府,劳动部门一道,一面在现场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避免矛盾激化,一面研究解决之策,解决职工后顾之忧。经多方努力,法官找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进,要求其解决职工的工资问题。而王进认为,公司与方明签订承包合同,方明在承包期间的债权债务由其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坚决不愿承担工资支付责任。法官经分析后认为,由于时间紧迫,找到实际经营人方明来处理职工工资已不可能,决定还是从王进处入手,告知其承包法律规定,指出公司虽然发包,公司对承包期间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公司主张,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依据承包合同向承包人追偿。如公司不愿配合处理,法院将处置公司财产偿付职工工资。通过对王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于法,终于在除夕前达成了调解协议,员工终于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看到员工久违的微笑,听到质朴的感谢,在场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包工头与发包方结算起纠纷索款无果欲跳楼

  李海系建筑包工头,在承包南京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时,就工程款的结算与公司发生纠纷,李海以公司拖欠其178万元的人工工资款为由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又通过信访途径向县政府投诉,并扬言要组织200多名民工去县政府讨薪。为防止矛盾激化,我院立即与当地政府及建工局组织庭前协商,但因发包公司认为其已不欠其工程款,至协调未果。2月6日,李海乘人不备,爬上法院六楼楼顶,扬言如不能解决就要跳楼,并脱下鞋子朝下扔,情况十分危急。为防止事态恶化,我院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采取紧急措施将李海控制并带离,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同时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一方面对李海进行教育疏导,告知要相信法院会依法公正处理,另一方面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李海终于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考虑到却有部分民工没有拿到工资,在法官的协调下,公司预付了部分款项给李海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一起跳楼风波得以平息。

  上述三起案例,是我院在维护稳定与保障民生辛勤努力的缩影。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春节前一个月,我院共在诉前化解涉民生纠纷35起,为125位困难群众追回款项132万元,通过能动司法传递社会正能量,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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