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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五注重”促进司法宣传多元化
日期:2008-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了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高淳法院除了抓好上报信息、宣传报道等常规宣传工作以外,还通过“五注重” 多措并举促进司法宣传的多元化发展。
    一、注重沟通交流。一是进一步开展好“审务进村”活动。确保完成三年内到辖区内有纠纷的每一个行政村至少巡回审理一次的任务,把庭审搬到村委,把法律宣传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二是进一步加强诉前引导、诉中指导、判后释疑工作力度。坚持专人诉讼引导,帮助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注重与当事人多沟通,以他们能理解的方式或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引导、解说;案件判决后要求承办人对当事人针对案情、裁判的疑问应详细阐明判决理由,不能作选择性的回答。
    二、注重公开透明。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须知、风险提示、诉讼费用收费标准等制成图版张贴上墙,强化和规范对当事人依法告知的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审判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让群众到法院能及时了解案件诉讼的全过程。在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上,除了简化审核手续方便当事人旁听庭审外,针对一些典型犯罪案件有选择地联系涉案被告人同一类型或同一类别职能的相关人员到庭旁听审判,辐射审判效果。如在今年一起撤销缓刑听证会上,由司法局组织部分缓刑人员旁听就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注重自身形象。注重从小事管起,从法官上下班、言谈举止等细小处着手进行队伍治理,将投诉率列为岗位目标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干警的的形象意识、集体荣誉感。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通过案件检查、信访接待、内查外访等方式,加大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促使审判人员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营造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接受监督。包括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走访、邀请座谈等方式,主动通报法院近期工作情况,并听取代表们的意见与建议;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专项活动,由审管办专人负责联系,着力做到“两提高”,即庭审质量有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率有提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强化对审判人员办案的监督作用。
    五、注重拓展平台。一是充分利用好本院内部编发的《高淳法苑》、《法院简报》等已有平台。编辑《高淳法苑》时加重了宣传内容的份量,减少了理论性较强的文章数量。同时扩大上述载体的送、赠范围,如将《高淳法苑》向每一位县人大代表赠阅。二是创建与县电视台合办法制类节目的新平台。主要通过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报道,增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通过对典型、常见案件的以案析法,提高公众对法院判决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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