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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四项措施建立刑事和解经验总结长效机制
日期:2008-05-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长期以来,高淳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与刑事自诉案件民事部分调解工作一直保持着高调解率、高履行率的良好势头。为了进一步总结刑事和解经验,用经验指导实践,达到节约司法资源与规范办案之成效,高淳法院近期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构建刑事和解经验总结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刑事和解案例库。要求承办人员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民事部分调解工作进行详细登记,采用一案一表的方式,包括将涉及案由、当事人身份关系、处理中遇到的难点、调解的成败得失、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均记载在案,交内勤整理建档。
       二是坚持刑事和解数据定期分析制。每季度召开庭务会,在研讨解决刑事和解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基础上,组织全庭人员对当季审结的刑事和解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得失,既可以借鉴成功的做法,又可避免可能出现的类似失误。
        三是建立刑事和解制度理论研讨机制。组成以审判骨干为中心的理论研讨小组,一方面积极探索将先进的刑事和解理念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地民俗社情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尝试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成功的做法进行归纳、总结,使之类型化,然后在法律范围内提炼成带有共性的、可反复适用的经验性办案技巧与方法。
        四是建立刑事和解经验适用机制。将在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并且反复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融入日常办案之中。审判人员遇到类似案件时,可参照适用前述经验做法,从而实现经验适用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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